各位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同学:
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、港澳工作方针,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开展2024年度台湾学生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和上级工作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24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在校就读的台湾、港澳地区及华侨的全日制本科生。
二、奖励名额及标准
(一)奖励名额
1.台湾学生: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
2.港澳及华侨学生:特等奖1名,一等奖3名,二等奖5名,三等奖8名
3.名额
学院(研究院) | 台湾学生名额 | 港澳及华侨学生名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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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学校将根据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差额评选,产生获奖名单。
(二)奖励标准
特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8000元,一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6000元,二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5000元,三等奖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。
注:台湾学生奖学金与港澳及华侨奖学金名额不能互用。
三、申请的基本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,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;
2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在上学年内无违章违纪处分记录;
3.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;
4.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,上学年内无成绩不合格记录。
四、评审程序
(一)学生进入学工系统→奖学金进行申请
网址:ehallapp.swufe.edu.cn
10月11日-10月13日,学生申请(申请理由应包括申请学生的政治表现、思想情况、学习情况、在校表现等内容,不少于100字),填写好附件1后电子版发送给辅导员。
10月14日-17日,学院评审、公示并报送学生工作工部。
(二)学校审核及公示
10月22日-10月31日,学校审核及公示。
五、监督检查
对于获奖学生,学校将继续加强监督,如出现违反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和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中相关规定情况的,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。
联系人:江娜87081650。
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10月11日